【AFP每日一题】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寿险合同条款-宽限期、失效和复效考点及相关练习题如下:
一、AFP考试知识点(知识概念)
寿险合同条款宽限期、失效和复效介绍如下:
宽限期:从续期缴费应交未交之日起60天,若保险人有催告,宽限期为30天。宽限期内保单有效,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时扣除欠缴的保费。
失效期:宽限期内若投保人未补缴保费,宽限期结束后进入失效期,保单效力中止,分红险停息、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复效:失效期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保单效力。复效后,重新起算不可抗辩期和自杀免责期。若未复效,保单失效两年后,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二、AFP知识检验(真题题目)
老孙的终身寿险保单(分红型)应于每年的12月22日缴纳续期保费,自2007年缴费日起,老孙由于疏忽忘记了缴费,如果到2010年1月30日老孙仍然没有缴纳保费,则这时()
A.如果老孙身故,保险公司仍然需要给付死亡保险金,但需要从中扣除两年的续期保费
B.老孙的保单处于失效期,如果此时出险,保险公司不承担死亡给付责任
C.老孙的保单效力已经中止,保单不能进行复效,且停止派发红利
D.老孙的保单效力虽然中止,但保险合同尚未解除,此时保险公司虽然不承担死亡给付责任,但仍需向老孙派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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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AFP每日一题—寿险合同条款-宽限期、失效和复效”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