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每日一题】个人所得税及其税务优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涉税规定考点及相关练习题如下:
一、AFP考试知识点(知识概念)
(1)行权相关个税规定
①2022年12月31日前:全额单独计税,7级年表
应纳税额=(行权日收盘价-行权日实际购买价)×数量×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②居民个人一年多次行权,合并计税
③经向主管机关备案,可自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或取得股权奖之日起,在不超过12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税
(2)利息、股息、红利分配个税相关规定:20%
境内上市公司个税差异化税收政策:
①持股时间t≤1个月,实际税率20%
②持股时间1个月
③持股时间>1年,免税
注:此处“上市公司”指授予期权时已上市的情况,暂不考虑行权前未上市,转让时已上市的情况。
二、知识检验(真题题目)
甲为境内某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1月1日该公司实施员工期权计划,甲获得10,000股(行权价格为每股1元)的期权。2020年3月2日甲将期权行权,当日市场价格为每股8元。2020年3月20日该公司股票实施分红,每股发放红利0.35元,假设2020年9月甲卖出全部股票,当日市场价格每股8.3元,则甲应就上述收入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
A.5,510元
B.7,050元
C.7,340元
D.4,830元
关注理财教育网订阅号--CFP成长营,回复20231124,即可获取答案及解析。
以上就是“AFP每日一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涉税规定”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