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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P每日一题—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

2022-08-22 09:54:50 作者:理财教育网

AFP每日一题个人所得税及其税务优化-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考点及相关练习题如下:

一、AFP考试知识点(知识概念)

1、股票期权的定义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2、涉税规定

(1)授权日: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2)行权日之前转让: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行权日: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 日的收盘价)的差额,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 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及以上股权激励的,应按上述公式合并计税。

二、AFP知识检验(真题题目)

戴先生为境内某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该上市公司除每月发给戴先生固定工资外,还授予了戴先生股票期权。2018年7月1日,戴先生被授予50,000股股票期权,施权价每股2元;2019年8月30日,戴先生行使该期权,以每股2元的价格购买了50,000股该股票,该股票当天的收盘价为每股22元;2019年12月20日,戴先生按每股20元的价格出售了25,000股该股票;2019年12月31日,戴先生因该股票获得现金股利25,000元。关于上述行为的涉税情况,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①2018年7月1日为施权日,戴先生不用交税

②2019年8月30日为行权日,戴先生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获得的股票差价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③2019年12月20日戴先生卖出股票获得的收入应全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④2019年12月31日戴先生获得股利25,000元需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A. ①、③

B.②、③

C. ①、④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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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 AFP每日一题—个人所得税-股票期权”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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