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种”降临:科技巨头要挨刀?
数字服务税(Digital service tax),简称数字税,是欧洲联盟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征税规则,主要针对谷歌、苹果、Facebook等美国企业,传统意义上的税制恐怕难以捕捉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数字税也由此浮现在大众视野。
01.2020年底,法国率先征收,谷歌、亚马逊、苹果等数字巨头被点名,纷纷接到“数字税”的纳税通知单
数字税听起来很新鲜,其实并不是一个新发明。数字税可以向“数字化产品”征税(例如电子书、音乐播放应用等以数字形式存在,通过网络传输提供的服务)和“数字化服务”征税(例如某个音乐平台提供的无损音质播放服务等)。
早在2020年底,法国政府按计划向谷歌、亚马逊、Facebook等大型科技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
以Facebook为例,2019年营业额约700亿美元,2019年Facebook的税款总计63亿美元,主要在美国缴纳,但在法国只支付了846万欧元的税款。
法国政府指出,已经多次就数字税向美国作出声明,法美双方围绕这一议题曾经展开过多轮谈判,甚至引发关税战,像法国这样“硬刚”无疑是希望捍卫本国利益,强化税收保护机制。
至此,全球已经有46个国家宣布开始或拟开始以企业的营收、利润为基础来征收数字税。
02.“数字平台”企业正在巧妙“避税”
受到疫情影响,全球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活动都加速朝向“线上”转移,2020全年,全球70大数字平台企业市值增长了57.46%。
随着数以百万计的人开启居家办公模式,亚马逊、谷歌开创的云服务产品营收大增,而像YouTube这种原本流量就极大的平台,也因为用户更青睐“隔空社交”而业绩猛增。我们所熟悉的苹果在线服务业务也实现了营收的增长,大部分来自于App Store。
像谷歌、Facebook这样的科技巨头,往往不是产品和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而是为供需双方提供了“交易场景”。对于一些数字平台企业而言,“用户数据”在价值创造中才是关键角色。
数字平台企业可以巧妙地打破国家边界,在线上开展业务,避免设立物理常设机构,规避了大量税款,打造了一个“避税天堂”,最终造成大量跨境税收的流失。
03.“数字税”距离我们到底有多远?
近年来,数字服务企业的税负(约9%)远低于传统企业(约23%),有违税收中性原则。数字税正在成为全球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数字经济已经突破了时空的约束,使经济往来可以在更小的时间跨度上进行。数字税不仅是一个税种,而是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上引燃了新税收制度模式和税收征管模式。
数字税可能将改变我国数字经济在全球的布局策略。
当企业跨境支付业务大面积拓展,一旦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始开征数字税,势必会影响到中国企业,企业成本的增加,也会对我国增值税管理体系带来新的挑战。
我们曾经在CFP国际金融理财师认证培训课程中,介绍了与投资理财相关的税种,并对各税种的税务合规给出了实操建议。从全球视角出发,阐述了涉外税务制度和实务的发展。作为理财师,应该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多方位了解国内外税务发展动态。
免责声明:本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
以上就是““新税种”降临:科技巨头要挨刀?”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